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房屋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:当事人应当保证填写公证申请表、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人提交的资料真实、齐备;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该房产必须依法取得;房改房、经济适用房继承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、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。法律依据:2021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
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
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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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继承的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、房屋所有权证书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、注销户口证明、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、遗嘱原件,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八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八条
公证机构办理公证,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,分别审查下列事项:
(一)当事人的身份、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;
(二)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,含义是否清晰,签名、印鉴是否齐全;
(三)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、合法、充分;
(四)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、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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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件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、注销户口证明、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相关方面的材料,且需当事人前往公证处,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八条
公证机构办理公证,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,分别审查下列事项:
(一)当事人的身份、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;
(二)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,含义是否清晰,签名、印鉴是否齐全;
(三)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、合法、充分;
(四)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、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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